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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国资委向监管企业派驻财务总监 |
| 时间: 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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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川市国资委了解到,近日,银川市国资委分别在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等9户监管企业宣布了派驻财务总监的决定,标志着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今年首批派驻财务总监的9户监管企业是:银川市自来水公司、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川市新华书店、银川市公共交通公司、宁夏哈纳斯天然气有限公司、银川市保安服务公司、银川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公司、银川市市政综合开发公司、银川市煤气供热总公司,这9户企业在银川市国有控股企业中,不仅资产总额大,而且行业性质重要。
[稿源:国资委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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