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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国家税务总局11月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首次明确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5种情形包括: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全文>>>

解读《办法》

 《办法》共44条,分别从制定依据、申报对象、申报内容、申报地点、申报期限、申报方式、申报管理、法律责任、执行时间等方面,明确了自行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 [详细]
五种情形须自行申报个税
纳税人“年所得”的定义
自行申报的方式

 ·数据电文方式(如网上申报)
 ·邮寄申报方式
 ·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
 ·委托他人代理申报
 ·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详细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年所得”包含11个应税所得项目,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详细]
九项所得可免税
自行申报须提交的材料
  《办法》规定,政府特殊津贴、国债利息等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均可不计入年所得。 另外,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均不计入年所得。 [详细]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详细]
举例说明:纳税人个人所得额的计算
  2006年,某全年全部所得包括:工资收入144000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了“三费一金”14000元,单位也按照规定为个人缴付“三费一金”28000元。

  那么高某应申报的年所得应该为:工资收入144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费一金”14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153000元。

  其中,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28000元(未计入个人工资收入)不需计入年所得,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费一金”14000元可以从工资收入中剔除。

个税改革大事记

1980年9月1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9月
 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税。

1999年8月30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
 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2003年7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布了一份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建议改革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政策。

2003年10月22日
 商务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免征额等多项建议。

最新个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最新个税辅导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涉及个税自行申报的纳税人个人所得额怎样计算
·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应并入应税所得纳税吗
·如何区分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与工薪所得
·个人账户有外汇存入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设备投资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工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新个税优惠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时九项所得可免税
·个人转让住房征个税两大优惠继续有效
·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税
·保险营销员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彩民个人取得的电脑福利彩票所得的税收优惠
·教育储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解读个体户购置税控机可享受的抵税优惠
权威媒体解读

2005年初
  广东财政再次对个税起征点提高进行调研,以便为中央尽快出台税改政策提供参考。

2005年07月26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08月23日
  在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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